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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BUPD-2020-002)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 时间:2020-05-24 09: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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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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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BUPD-2020-00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滨海新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BUPD-2020-00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估,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345 345 其他服务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第一包 第2包 是 345 345 其他服务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第二包 三、项目预算 69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且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并附在商务标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且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并附在商务标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5-21 到 2020-05-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原因,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现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2)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与项目负责人(朱丽鑫 联系电话:022-25257606/15764539536)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①供应商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投标申请人登记表》;②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滨海新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洋支行;帐号:02110701040011819;其他: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③供应商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binhaigczx@163.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告知供应商;⑤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招标文件费的发票可在疫情过后到代理机构领取或由代理机构在疫情过后进行邮寄送达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1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11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B(疫情期间为减少开标过程中的人员聚集及保障公众健康,当投标人超过6家时,在科技大厦室外开标)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丽鑫 2.联系方式:022-2525760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宋涛:153021651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华塘睿城三区2号楼北区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25760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滨海新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项目进行项目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主要包括:①评审背景、过程及总体评价②行政审查③技术审查④投资概算审查。具体详见附件项目要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