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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购买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5-25 10: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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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购买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
发布人: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购买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购买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8542 信息来源: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5 10: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东城 东莞市 生态环境 分局 上一篇: 临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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