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5-25 11: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BQZB2019-122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71310095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951号 联系方式: 解忠军 0431--88543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经理 1713100955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红城大厦5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BQZB2019-1225/3 2.2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电梯2部(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H栋 2.4交货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买方进行验收。 2.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采购法和吉财采购[2009]19号文件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3.3投标人财务要求:近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2017年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QZB2019-1225/3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已由长高发改字【2019】70号文件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BQZB2019-1225/3 2.2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电梯2部(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H栋 2.4交货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买方进行验收。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控制价: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采购法和吉财采购[2009]19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近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2017年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参与本项目的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提供该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361383550@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需提供制造商加盖鲜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4.1.1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7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解忠军 电 话:0431--88543366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95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7131009553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红城大厦519室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8688 信息来源: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5 11: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来源: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长春 吉林省 项目 标段 上一篇: 城子学区中心校城子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