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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5-25 18: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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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O.2020(ZYHX-YN)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源 项目联系电话:139992451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振业街119号 联系方式:李源 139992451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雨 0991-4182952 、18164907513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现对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录像、摄影、电脑等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235万元整 3、交货期:15天 六、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范围),拥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装备和技术人员;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截图证明彩色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有行贿犯罪记录、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或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的1-6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一式2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二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用于核查)到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 系 人:李源 联系电话: 13999245136 采购代理: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3楼 采购代理联系人:韩雨 联系电话:0991-4645152 、1816490751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范围),拥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装备和技术人员;(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截图证明彩色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有行贿犯罪记录、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或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0:3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9445 信息来源: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5 18: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乌鲁木齐市 项目 支队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上一篇: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阀门试验机设备采购项目(包件二:顶压式试验)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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