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5-115001-0043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清远市清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政府
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合同余款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备注: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7月04日 至 2020年08月03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持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和招标文件一齐上传,供应商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
2.缴纳投标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缴纳形式:转帐、银行汇款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10号
联系方式:0763-3864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联系方式:0763-3390271-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63-393323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0036
信息来源: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6 10:47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市 互联网 项目 招标公告 学校食堂
上一篇:
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易县贫困村卫生室改造提升项目(货物类)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