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兴宁市兴城南新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81-202005-607019-0008 项目名称:兴宁市兴城南新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34,010 最高限价(如有):313401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2.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宁市财政局。受理投诉电话:0753-326388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40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 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格式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3.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5. 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 注:1)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81862/2390068 (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38054 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81862/2390068 传真:0753-2390068 邮编:514000 采购人:兴宁市兴城中心小学 地址:梅州市兴宁市兴叶路55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38054 传真:0753-3238054 邮编:514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兴城中心小学 地址:兴宁市兴城神光一路15号 联系方式:0753-3293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 联系方式:0753-2281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小姐 电话:0753-228186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发售稿及政府采购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兴宁市兴城南新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兴宁市兴城南新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1098
信息来源: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6 22: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来源:兴宁市兴城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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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兴城 小学 兴宁市 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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