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
时间:2020-05-26 21: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4530900WT202000048 ;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1520000.00元。 2.5招标范围: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产品(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否 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套 2 否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台 3 否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台 4 否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台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2.7交货地点: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其他不在目录内的投标产品不作强行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供应商于2020年5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6月 2日下午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具体办理流程: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按4.4项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方可办理,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 4.2该项目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项目,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进行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技术支持 (一)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83-2155710 办理证书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二)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5、《企业证书申请表》; 6、《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7、《个人证书申请表》; 8、《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9、《执业资格岗位人员电子章申请表》(若需要办理); 10、《个人电子签名申请表》(若需要办理);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网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7日0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说明:指当地门户网站或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壹份和Word版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壹份,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壹份和Word版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壹份),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5.4、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5.4.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5.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5.4.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5、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5.5.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 5.5.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5.6、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5.6.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5.6.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5.7.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7.2现场递交:光盘壹份和Word版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壹份。 5.8、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8.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5.8.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9、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9.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5.10.1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壹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Word版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壹份,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10.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5.10.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金额: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6.3形式:银行转账(注:必须从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转入)。 6.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6.5投标人须于2020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7.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 7.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名称: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孙黎 联系电话:0883-2123772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民主法治园区(临沧市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系人:朱军机 电话:15287616450 电子信箱:2254854995@qq.com 2020年5月2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1136 信息来源: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6 21: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临沧市 戒毒所 项目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上一篇: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宿舍门禁和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