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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制剂室印刷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5-28 09: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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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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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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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制剂室印刷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制剂室印刷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12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静

项目联系电话:138590880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591-83726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晏静,1385908804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2年预估数量


品目号预算单价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纸药盒



260000个


0.6


 194600


3800  



1-2


说明书



260000个


0.08



1-3


标贴



178000个


0.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41 至 2020年06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顺恒4楼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含样品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2020政127保证金”。

3、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否则不予认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5)进口产品(不适用).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制剂室印刷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制剂室印刷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3118
信息来源: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8 09: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州市   项目   印刷品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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