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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时间:2020-05-28 17: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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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9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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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5300000000820001043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质保期


是否为核心产品


备注



1▲



万分之一天平


1



11000.00


要求≥1年



 



2▲



离子色谱仪


1



510000.00


要求≥1年


●是


 



3▲



顶空进样装置


1



280000.00


要求≥1年



 



4▲



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


1



7000.00


要求≥1年



 



5▲



流动注射分析仪


1



750000.00


要求≥1年


●是


 



6▲



饮用水程控封口仪


1



120000.00


要求≥1年


●是


 



7



微生物鉴定系统


1



190000.00


要求≥1年



 



8



多头移液器(套)


1



7000.00


要求≥1年



8道5-100ul



9



多头移液器(套)


1



7000.00


要求≥1年



8道30-300ul



10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5000.00


要求≥1年



六级微生物采样



11



干热灭菌器


1



4000.00


要求≥1年



 



12



生化培养箱


1



6000.00


要求≥1年



 



13



可调高速匀浆机(均质器)


1



4000.00


要求≥1年



 



14



超声波清洗器


1



11000.00


要求≥1年



 



15



样品粉碎机


1



30000.00


要求≥1年



 



16



手持式采样定位记录器


1



6000.00


要求≥1年



 



17



空气采样装置


1



7000.00


要求≥1年



六级微生物采样



18



臭氧测定仪


1



6000.00


要求≥1年



 



19



高速大容量旋转蒸发器


1



6000.00


要求≥1年



 



20



激光测距仪


1



600.00


要求≥1年



 



21



水中微生物膜过滤装置


1



30000.00


要求≥1年



 



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4交付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2.5交付地点: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户指定地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采购预算人民币19976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标“▲”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接受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不是一级授权,必须逐级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单位于2020052920200605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同时,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PDF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49706805@qq.com)进行报名登记: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公章);3、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以及公告内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报名提供资料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061909:00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厅(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圆整)。

7.1.1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账号:6232813960000661244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875-3061288

7.1.2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7.1.3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7.3公证费:参照《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云价费发[1999]184号文规定的标准,开、评标公证费由中标人向公证处交纳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其他事项

9.1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严格控制到达交易现场的人数,交易活动结束后尽快离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9.2疫情防控期间,请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开标区、评标区的相关人员,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

9.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参与交易活动时,充分预留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的时间。

、监督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0875-8121353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3061288

十一、联系方式

 人: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施甸县甸阳镇文武路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人:赵正香                          人:周?飞、雷时昆、田富伟     

   话:13987511258                        话:0875-222501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4113
信息来源: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8 17: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来源: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施甸县   项目   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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