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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智慧校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5-28 18: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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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956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发布关于: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智慧校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的信息
来源: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智慧校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bjhd.gov.cn/ggzyj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TC-BJ01-2003005

项目名称: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智慧校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49.6430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49.6430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06包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二)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至 2020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bjhd.gov.cn/ggzyjy/)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六层西侧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临30号        

联系方式: 王主任010-68480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坐1705室            

联系方式:王真010-56226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真

电 话:  010-5622697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智慧校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智慧校园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4286
信息来源: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8 18: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来源: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北京市   信息管理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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