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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保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5-29 09: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保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5455号 联系方式:0531-8722707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001号和瑞广场A栋8层 联系方式:18753120957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1320200200009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保护修缮工程 1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近现代),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4、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为山东省外企业不需提供信用山东查询结果截图);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9.386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4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摩尔公寓B座1111室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两个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备案成功后请致电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电话:18753120957)。截止报名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登记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登记成功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册登记并不作为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确定。招标文件纸质版自愿购买,工本费以现金或电汇形式交纳(开户单位: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灵岩路支行,帐号:1602155409000034481)。投标人可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29日 至 2020年6月4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0分至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琳琳 联系方式:1875312095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保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元厚烈士纪念堂保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4727 信息来源: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9 09: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清 工程 旅游局 济南市 纪念堂 上一篇: 单县郭村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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