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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5-29 10: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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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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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20-05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联系方式:赵悦0431-813443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志强0431-818151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20-05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   

2.2招标内容: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2.4服务期:该项目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二道区委宣传部将在服务期满的15日内对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如运维期间,因运营未经采购人同意发布信息,造成采购单位或相关人员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勒令整改或追责问责等情况,采购人则于运营方终止合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65.00万元。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经营范围需包含新媒体运营、多媒体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至少一项;具备区域联动或全国联动等大型推广活动策划执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3.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以及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1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7)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查询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各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联 系 人:赵悦

联系电话:0431-813443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0431-81815173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经营范围需包含新媒体运营、多媒体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至少一项;具备区域联动或全国联动等大型推广活动策划执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3.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以及联合体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3.11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微视频、有声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4824
信息来源: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9 10: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来源: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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