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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时间:2020-05-31 16: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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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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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SDZ【2020】第01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阳

项目联系电话:150700136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三清山大道

联系方式:吴阳 15070013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志群13767976427

代理机构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的委托,就其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采购编号:JSDZ【2020】第010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内容: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

2、采购编号:JSDZ【2020】第010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工期


采购需求



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


1



3556470.03元


120天


详见第三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及电子路径;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

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如供应商需报名,从即日起到 2020年 6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 0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磋商详细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
  3.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

8、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0年6月11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采购人: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联系电话:吴阳 150700136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联系人:李志群

联系电话:0791-88539992 13767976427

电子函件:284693853@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4、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及电子路径;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5.6470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供应商需报名,从即日起到 2020年 6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 0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磋商详细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中、小、微型企业在参加江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0)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11)。

 

5.中、小、微型企业在参加江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0)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11)。

6.监狱企业优惠:

 

(一)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7.节能环保产品

 

(一)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的产品;

 

(二)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清单》的产品;

 

(三)《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四)如属节能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8.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6%的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丽景路消防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6547
信息来源: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31 16: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昌市   营房   中队   支队   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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