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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5-31 20: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西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CG2020034/YDZC-20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77711转8024,155450522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西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兰西县妇幼保健院(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 联系方式:马先生 0455-56327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0451-82377711/22/33转8024,15545052275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西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LCG2020034/YDZC-20060; 2.3 资金性质:LCG2020034,预算内资金(1,980,000.00元); 2.4 招标内容:个体营养检测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2020年07月15日前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3.3.1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2 供应商为生产商或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表)或备案凭证。 3.5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投标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汇款凭证等上述两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ydzbwwq@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65170154800000852 行号:310261000014 4.3.1汇款期限:2020年06月01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5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4.3.2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单位简称”; 4.4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特殊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供应商缴纳文件费成功后,留下正确的邮箱地址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 4.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不需提供,于开标时提供,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23日13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7.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3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西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55-5632751(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77711/22/33转8024,15545052275 传真:0451-82377711 邮政编码:150001 邮箱:ydzbwwq@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65170154800000852 行号:310261000014
2020年05月3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3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6683 信息来源: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31 20: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兰西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兰西县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 能力 上一篇: 原州区人民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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