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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01 09: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20-109C-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钟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8810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39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87044697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钟经理0431-8088108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 2.2招标范围: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4供货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采购预算:2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所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规定: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1.3近三年 (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ZB2020-109C-F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已由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 2.2招标范围: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4供货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采购预算: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1.3近三年 (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6:00到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持下列相关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4.2.2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文件。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2.3近三年 (2017年至今)完成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单; 4.2.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5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法定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 4.2.6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4.2.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4.2.8 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3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39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7044697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 联系人:王经理 钟经理 电话:0431-80881084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6988 信息来源: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1 09: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来源: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省 项目 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 残疾人就业 上一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整修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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