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完成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
A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凤岗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天内完成。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⑤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0 年 06 月 0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一号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路88号五楼
联系方式:0769-82078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方式:020-37023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9-220190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凤岗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凤岗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7113
信息来源: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1 12:01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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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市 建设项目 分局 招标公告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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