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济南市莱芜区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6-02 18: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济南市莱芜区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6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31-7621713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县(区)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 联系方式:刘先生0531-76228188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1620200200003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济南市莱芜区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信誉好、有经营实力企业;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投标备案(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http://jndeggzy.jinan.gov.cn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否则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34-6228188),或自愿购买纸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疫情期间,项目后续采购工作动态请随时关注变更公告。 4.售价:0.0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 至 2020年6月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段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每单位不得超过1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对面邮政储蓄银行楼前露天场地,拨打工作人员电话(18006343918)前去接洽,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与工作人员不得近距离接触。投标文件密封前和密封后的纸质密封包装须喷洒医用酒精进行消毒。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开启与评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由监督部门及公证全程监督。(注: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运送时间及方式,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并执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工作流程》。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4-622818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济南市莱芜区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济南市莱芜区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9324 信息来源: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2 18: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莱芜 采购 济南市 第三方 建设项目 上一篇: 东莞市常平镇第三小学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