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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电商后续运营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
时间:2020-06-02 19: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泾阳县商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电商后续运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电商后续运营 二、采购项目编号:DXZB-19814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商务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北极宫大街2号 联系人:泾阳县商务局 经办 电话:029-362261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 联系人:胡晓均 电话:029-62717919 传真:029-8212363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泾阳县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电商后续运营1项 项目概况: 电子商务运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4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提供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保证金缴纳凭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05 09:00:00至2019-08-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每日发售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7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会议室2 3、开标时间:2019-08-27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会议室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2717919 2、开户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370002250920006277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08-05 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泾阳县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电商后续运营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泾阳县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电商后续运营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9538 信息来源: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2 19: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泾阳县商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泾阳县 项目 县级 招标公告 进村 上一篇: 灞河新区2019年度市政工程岩土勘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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