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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
时间:2020-06-02 19: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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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S-2019-19 三、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沙河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人:马良 电话:0912-32521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联系人:李保香 电话:15596018777 传真:0912-383125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1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担保函原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12 08:30:00至2019-07-1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1 08:3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四楼会议室一室 3、开标时间:2019-08-01 08:3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四楼会议室一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96018777 2、开户名称: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创支行 4、账 号:69326000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7-11 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9624 信息来源: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2 19: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榆林市 环境监测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2020年威海市文登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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