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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施工QXQZC2020G20707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
时间:2020-06-03 11: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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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建设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 项目编号:QXQZC2020G207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建设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24栋凤岭佳园小区沿街商铺 联系方式:冯舒桦0771- 5610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卫红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建一所30个教学班的初级中学,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2261.05平方米(折合63.39亩)。总建筑面积27582.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34.34平方米,地下面积8148.07(计容建筑面积7525.4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19.62平方米)。主要建筑单体包括1#、2#教学综合楼、3#学生宿舍及教师管理用房、4#食堂、5#专业教室及辅助用房、6#风雨操场、7#非机动车车库等,还包括室外环形跑道、室外篮球场以及道路、绿化、大门、围墙、塔楼、门卫室等相关配套设施。钢筋滚动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4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81.7114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0:00 至 2020年06月2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0年6月3日0时00分至2020年6月24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投资【2017】32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建设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QXQZC2020G20707 报建号(如有):80000004572303 建设地点: 南宁市柳沙片区英华路北面 建设规模: 新建一所30个教学班的初级中学,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2261.05平方米(折合63.39亩)。总建筑面积27582.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34.34平方米,地下面积8148.07(计容建筑面积7525.4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19.62平方米)。主要建筑单体包括1#、2#教学综合楼、3#学生宿舍及教师管理用房、4#食堂、5#专业教室及辅助用房、6#风雨操场、7#非机动车车库等,还包括室外环形跑道、室外篮球场以及道路、绿化、大门、围墙、塔楼、门卫室等相关配套设施。钢筋滚动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4米 合同估算价:20981.711447万元 要求工期: 523 日 历天,定额工期 523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包括土建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土方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广播系统工程、景观绿化、智能安防系统工程、海绵工程等,具体以经审查备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6月3日0时00分至2020年6月24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0年6月24日 9时30分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 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 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 支付,合同外进度款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 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 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建设单位) 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24栋凤岭佳园小区沿街商铺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邮编: 530000 邮编: 530000 联系人: 冯舒桦 联系人: 严卫红 电话: 0771- 5610953 电话: 0771-2848900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57652077@qq..com 网址:
网址:
建设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代建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0年6月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施工QXQZC2020G20707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施工QXQZC2020G20707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10191 信息来源: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3 11: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来源: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建设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广西 南宁市 建设工程 机电设备 上一篇: 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工程专业人员及文宣人员劳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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