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高新区南方软件园B2栋3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6-020005-0003
项目名称: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2. 项目编号:G-GDJZ2020-008FW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
4、其他:其他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 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第②项要求;(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证存在欺骗及隐瞒事实的行为,将无条件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认定为无效中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南方软件园B2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2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 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435067530@qq.com)。供应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请咨询标书售卖许小姐:0756-6861388,18675602098)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峰街1号
联系方式:0756-8597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方式:020-8667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彩屏
电话:0756-6861388,1867560209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下半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11565
信息来源: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4 15:12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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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食品 采购 珠海市 社会福利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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