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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某单位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6-05 11: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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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喀什某单位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XJZOD5JODZHD-2020-3109-A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569584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15569584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谢新川,联系电话:19996775011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西二环库办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商铺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择优引入1家功能齐全,资质优良的供应商,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洗涤类、文体类、奶类、饮品类、休闲食品类、糕点类、营养类、真空包装类、雪糕)的供应、配送和仓储等配套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投标人为工商登记注册的连锁超市或其授权企业;4、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0:0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6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6日 17:11 六、开标地点: 喀什市西二环库办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商铺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单位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为工商登记注册的连锁超市或其授权企业(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授权企业的、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书原件备查)。 (5)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及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在喀什地区《地产产品推荐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某单位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某单位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12876 信息来源:新疆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5 11: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喀什 新疆 项目 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管理 上一篇: 昆山市周庄镇祁浜村村名委员会2020年度周庄镇祁浜村小额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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