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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时间:2020-06-05 22: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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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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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TXZFCGDL-GK-2020-093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于田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
11000000
环境卫生、垃圾收运填埋、公厕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路灯维护、市政设施维护
采购预算:1100万元/年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园林绿化等范围);具备有效的省(直辖市)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08 至 2020-06-22 20:0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 200 (开标现场缴纳)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30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 

八、 开标时间: 2020-06-30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于田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
100000
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882010212010106202100
公对公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6月29日20: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长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何殿才 

联系电话: 18509038088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塔乃依南路106号时代广场1栋1单元8楼 

2、采购人名称: 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梁杰 

联系电话: 18690337056 

地址: 于田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811110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于田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于田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13456
信息来源:新疆长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5 22: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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