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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项目编号:HLZC2020012)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时间:2020-06-06 09: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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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项目编号:HLZC202001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2.项目编号:HLZC2020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否 447.741 447.741 其他办公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否 942.961 942.961 其他办公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390.70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二)投标人资信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近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开标前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5.第一包:投标人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第二包:投标人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包兼投不兼中。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6-04 到 2020-06-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LZC2020012项目文件费,报名包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账号:122910884310401(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汇款单截图、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电话、邮箱)扫描成一个PDF形式(PDF文件名字为HLZC2020012(报名包号) +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tjhuilin@126.com(3)邮件主题为:HLZC2020012(报名包号) +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4)获取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4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2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兰军 2.联系方式:022-24344868-80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老师:022-691101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344868-80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教学设备站集合(地址: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电话:022-69110182),组织踏勘现场及现场答疑。具体踏勘地点现场通知。投标代表自愿参加,不参加的视为已经知晓现场状况,后果自负。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