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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教育局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6-07 11: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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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哈尔滨新北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桦川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 项目编号:XBFCG[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246189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桦川县教育局 地址:桦川县悦来镇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4-3839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新北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1832461898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232号通达小区4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BFCG[2020]003 2.项目名称: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 3.工程地点:桦川县公共体育场西侧,繁荣路北侧;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本次招标控制价:4,685,805.88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之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由于现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获取招标文件(PDF版本)。投标人将本项目申请投标的申请函发送至本单位邮箱(158619790@qq.com),申请函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应包括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申请函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324618987,在收到投标单位投标申请函及文件费后,本单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30日下午13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有意向投标人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3.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书面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桦川县教育局 地址:桦川县悦来镇 联系方式:0454-3839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尔滨新北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232号通达小区4栋 联系方式:18324618987 3.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32461898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之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9.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58619790@qq.com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电子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桦川县教育局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桦川县教育局职教中心新址场地平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15437 信息来源:哈尔滨新北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7 11:5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桦川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桦川县 项目 新址 职教 教育局 上一篇: 昆山市玉山中学玉山中学增设南大门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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