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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时间:2020-06-07 16: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273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大荔县教育局 发布关于: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的信息
来源:大荔县教育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教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LXZXXYEYHCGZSCJSXM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教育局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北大街36号

联系人:辛勇

电话:0913-3266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8楼

联系人:韦萍

电话:0913-812255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施工标段,一标段为西城南七小学等30所学校的旱厕改造项目,预算价4492460元;二标段为安仁镇中心小学等22所学校旱厕改造项目,预算价5376246元;三标段为范家镇中心小学等27所学校旱厕改造项目,预算价4385349 元;四标段为朝邑高中等19所学校旱厕改造项目,预算价5299907元;五标段为朝邑镇沙底小学等26所学校旱厕改造项目,预算价4754172元;六标段为羌白镇白村小学等28所学校旱厕改造项目,预算价4591666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各校校园内。

项目用途: 改善校园环境。

采购预算: 28899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8 08:00:00至2020-06-12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8楼801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9 14:30:00

2、投标地点:大荔县黄河宾馆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29 14:30:00

4、开标地点:大荔县黄河宾馆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3-8122558

2、开户名称: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

4、账 号:6000101520109000092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07

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水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20811
信息来源: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7 16:4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大荔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幼儿园   大荔县   中小学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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