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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6-07 18: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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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WCC[2020]0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8031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常市 联系方式:孙先生0451-558812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女士0451-8803166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WCC[2020]0081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对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建设地点:五常市 5、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工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7、预算金额:8,133,869.24元(预算内:8,133,869.24元,预算外:0.00元,自筹:0.00元);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6、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 1人、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有效的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相关证书等,且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 7、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7年-2019年,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以整年度提供)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信用记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11、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五常市)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8:30-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6月29日下午14:00分。 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一楼开标大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有关本项目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七、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常市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51-5588123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451-880316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6、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 1人、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有效的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相关证书等,且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7、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7年-2019年,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以整年度提供)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信用记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11、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3.3869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五常市)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8:30-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_拉林镇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28016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7 18: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垃圾 满族 项目 存量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三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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