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垃圾桶清洗设备
10
套
3,000,000.00
2
压缩车
5
辆
3
洒水车
1
辆
4
环卫电动保洁车
17
辆
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运输、保险、装卸、车辆上牌、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具有销售环卫设备或制造环卫设备的经营范围。
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压缩车、洒水车”的产品授权书,其他设备为环卫清洁、保洁常用设备,无须授权。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08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智汇小镇1栋4楼韶关市诚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汽传祺汽车楼上)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智汇小镇1栋4楼韶关市诚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汽传祺汽车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销售环卫设备或制造环卫设备的经营范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4号
联系方式:0751-5366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诚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鑫金汇智慧小镇创业楼1栋四楼432号
联系方式:0751-8115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1-81151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诚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4299
信息来源:韶关市诚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8 17:2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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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乳源瑶族自治县 项目 环卫 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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