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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
时间:2020-06-08 18: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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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90]KT[GK]2020001、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90]KT[GK]2020001 2、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否 1(项) 800,000.0000 800000 1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详见招标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6-08 18:2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6-23 18:2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9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5层 联系人姓名:黄秋文 联系电话:1895038728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项目联系人:林炳 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0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4413 信息来源: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8 18: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平潭 互联网 管理平台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上一篇: 办公楼屋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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