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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022年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四川项目

时间:2020-06-08 20: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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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class="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022年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1024202000000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1-14 14:21

采购人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1、 资格要求: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资质性要求: 2.1公办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应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培训机构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核发的有效办学许可资质; 2.2供应商应具有创业培训资质证明材料(仅限第二包);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3.2按本项目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3.3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 承诺函原件。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1.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5 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②投标人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1.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8 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2、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公办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民办培训机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核发的有效办学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2.2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因政府主管部门未发布新的创业培训资质认定通知,从而导致创业培训资质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供应商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限第二包)。3、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1 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按本项目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详见附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1-15 09:00到2020-01-22 17:00

标书售价(元)
人民币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12 10:00

开标时间
2020-02-12 10:00

投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威远县严陵镇三河路341号,0832-8262255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0832-880200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胡老师,0832-8802009

预算金额(元)
5100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职业中介服务

行业划分
S91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采购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8237752。

PPP项目标识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022年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022年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四川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4647
信息来源: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8 20: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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