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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09 08: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YC20334028(ZB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通榆县开通镇开通大路999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436-4220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YC20334028(ZBA)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00605】-0132号、资质采购D【20200605】-000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103733.14米,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4米,路肩宽度2×1米,道路路面总面积414932.56平方米。 2.3 工程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向海蒙古族乡、新兴乡、鸿兴镇、团结乡、乌兰花镇、双岗镇、边昭镇、瞻榆镇、苏公坨乡、新发乡、兴隆山镇、什花道乡、新华镇等14个乡镇的93个行政村。 2.4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2020年7月13日-2020年10月30日,共计109日历天。 监理标段: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标段: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经审核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标段(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 监理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 施工标段(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近期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5 监理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监理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本单位近期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无须提供此项内容) 5、施工标段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监理标段须提供总监证(含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证、监理员岗位证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复印件,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7、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8、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投标人不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通榆县开通镇开通大路999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36-4220012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9.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榆县2020年农村村组道路(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4933 信息来源: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08: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通榆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榆县 村组 领导小组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家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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