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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基于BIM的数字化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06-09 09: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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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WCG2020021GK-I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基于BIM的数字化平台建设(一期) 1 5000000 套 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供应商;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③供应商自2017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④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30 10:00:00 八、 投标地址: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政府采购采购中心窗口(4005室旁) 九、 开标时间: 2020-06-30 10:00:00 十、 开标地址: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开标室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吴振兴 联系电话: 0579-85583808 传真: 0579-85583812 地址: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 2、采购人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联系人: 沈玉强 联系电话: 0579-89935071 地址: 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义乌市财政局 联系人: 楼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9—899150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基于BIM的数字化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基于BIM的数字化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4954 信息来源: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09: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采购 浙江大学 义乌市 项目 上一篇: 密云区冶仙塔文化休闲公园(区政府配套)项目景观提升部分-东区(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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