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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2020年纸质资源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6-09 10: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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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2020年纸质资源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2020年纸质资源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BJYM20HW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刘凯南 项目联系电话:010-63268382-8006/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10-89909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淼、刘凯南,010-63268382-8006/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 15A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所需全部图书和期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3.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公司。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 15A1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办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 15A1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现场办理,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2020年纸质资源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2020年纸质资源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5236 信息来源: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0: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来源: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资源 北京 项目 纸质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东丰县沙河镇人民政府沙河镇礼义村水泥路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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