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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9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HZZC2020-G3-020028-GXJR)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
时间:2020-06-09 10: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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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八步区9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9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HZZC2020-G3-020028-GXJR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23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7号 联系方式:周工,0774-5671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0774-5132336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丙级或丙级以上(工程测量或地籍测量)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7年至今)有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不接受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属于委托代理人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0774-5268001)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报名后留下存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详见开标当天四楼电子显示屏)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9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HZZC2020-G3-020028-GXJR)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9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HZZC2020-G3-020028-GXJR)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5172 信息来源: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0: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来源: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西 贺州市 项目 增减 招标公告 上一篇: 长泰县医院便携式彩超诊断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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