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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6-09 15: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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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编号:SZTMD2020-WJ-G-015 二、招标内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有关内容。 服务地点为汾湖开发区食堂(服务地点: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 汾湖开发区食堂平时就餐人员早餐300人左右 ;中餐800人人左右,晚餐200人左右。操作间面积约800㎡,食堂面积约1000㎡,包厢面积约250㎡。另有4间客房需要作为值班房的保洁、整理和准备一次性洗漱用品,并按照三星级及以上酒店的标准化进行管理。 三、招标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使用CA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 朱工 qq:578897795 ???电话:18896522920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2)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 CFCA:18550096817 0512-81876166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将自动推送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或者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2、因本次项目属于民生项目,故急需完成采购。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3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4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5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 4.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4.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4.4质疑联系部门: 4.5联系电话: 4.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八、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九、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5875000.00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吴进 联系电话:63135025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叶韵、李文祥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传真:65231143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5937 信息来源: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5: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来源: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江苏省 管理委员会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 上一篇: 清远广播电视台“最清远”聚合平台服务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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