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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凝血等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06-09 17: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宣恩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化学发光、凝血等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TBN-ZC-2020-036 二、项目名称:宣恩县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凝血等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总预算:预估金额两年约为19万元,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6月8日进行了首次招标采购,由于包三供应商不足三家,已作废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共1个项目包。采购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采购清单的内容、配送周期要求等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包号 名称 预估金额(万元) 配送周期 三 其他类试剂与耗材 19 2年 注:本项目采用清单招标,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单价不得超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预估金额仅作参考,采购量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日期为准)。 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格。 4)供应商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及所投产品相对应设备维保能力,且具备相应设备储备、更换的实力;同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专业技术上的问题。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供应商一致) 获取包号(如有分标包) (填写获取包号,变更或放弃投标请来函告知) 办公地址
授权代表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授权代表手机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授权代表座机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银行信息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行 号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2020年6月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宣恩县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凝血等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宣恩县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凝血等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6153 信息来源: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7: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宣恩县人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宣恩县 项目 试剂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民政府铜山区利国镇镇村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铜采招G(2020)SZXY002]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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