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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平原造林130、282地块补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6-09 17: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平原造林130、282地块补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平原造林130、282地块补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TIETC-FWZB-2005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嘉林 项目联系电话:010-862038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 联系方式:李工 010-615745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嘉林 张璐 010-862038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内容 养护期 预算金额 项目概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01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平原造林130、282地块补植工程项目 1年 1593777元 实施地点:通州区东石村北侧,京津高速南侧,规模:21333㎡ 内容:282地块种植国槐127株,雄性旱柳200株;130地块种植垂柳220株,雄性旱柳160株,绒毛白蜡234株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具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37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电汇邮购购买:潜在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3321548@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后视为报名成功。(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另加收50元邮寄费)2、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代理机构发售文件阶段不做任何资格审核,潜在供应商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登记、开具发票的便利即可。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后楼2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具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平原造林130、282地块补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平原造林130、282地块补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6141 信息来源: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7: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州区 镇平 北京市 地块 工程项目 上一篇: 鸦片战争博物馆业务系统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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