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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湖南项目 |
时间:2020-06-09 18: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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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0730-206012HN0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32-52428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湖南湘潭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32-52428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0731-897911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1栋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介绍:本次招标选定2家入围供应商承担我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副食品配送;本项目年预算约425.12852万元; 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猪肉类,牛羊肉,禽蛋类,鱼虾类,豆制品,蔬菜类,干货类,调料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等副食品,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 (五)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仓储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截图。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 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四楼(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一)发售方式: 1.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须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规范命名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835730860@qq.com ,邮件名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并在文件内注明投标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四楼开标会议室(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四楼开标会议室(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九、本采购项目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航招标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2-52428033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经理 电 话:0731-8979110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1栋四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五)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仓储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声明。(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截图。(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5.128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8:19 至 2020年06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一、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报名,通过网制络报名的须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规范命名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835730860@qq.com ,邮件名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并在文件内注明投标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报名,通过网制络报名的须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规范命名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835730860@qq.com ,邮件名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并在文件内注明投标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四楼开标会议室(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湖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6283 信息来源: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8: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副食品 招标公告 标签 地区 上一篇: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远程异地评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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