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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户户通道路工程(街道、主路及胡同)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6-09 17: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户户通道路工程(街道、主路及胡同)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福街道办事处 地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福街道办事处(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福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30-5403029(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福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市泰山区县(区)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号十八楼 联系方式:16653086508 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户户通道路工程(街道、主路及胡同)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9920200200003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详见招标文件 1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无其他在建项目;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省外建筑企业需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向山东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验证;7、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48.64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6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需要变更、澄清或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也将在该网站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下载。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6月16日17.30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下载。报名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送至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与荷兰路交汇处万象城B栋12002室获取清单及图纸。(1)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身份证。 4.售价:图纸及清单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10日 至 2020年6月16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同时在招采进宝山东专区http://sd.zcjb.com.cn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665308650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户户通道路工程(街道、主路及胡同)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户户通道路工程(街道、主路及胡同)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6318 信息来源: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7: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来源: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福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菏泽 万福 高新区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总站2020年基层所站队机房UPS电池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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