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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10 09: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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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2020ZHYX06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凯达北街588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 0431-857426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乔工 0431—85670001-802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ZHYX06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 2.2招标范围: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2.4配送地点:长春内共两处配送地点,分别是:1.汽开区凯达北街588号;2.汽开区四联大街兴业公司小型消防站;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两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 3.4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精神,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并标注资料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1046974817@qq.com,并拨打电话0431-85670001-8022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核实无误后将投标文件款转入代理机构账号(汇款账号由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提供),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046974817@qq.com; 4.3汇款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4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09时30分,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不强制要求投标单位出席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凯达北街588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31-85742658
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长春市汽开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6844 信息来源: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0 09: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市 大队 项目 农副产品 招标公告 上一篇: 黄平县雪亮工程一期二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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