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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核酸提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
时间:2020-06-10 10: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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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核酸提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编号:招标编号:边陲采招字:2020-QJ-02 二、招标内容: 1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产品 参数要求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臭氧水疗仪 1台 是 具体要求详见参数 99.8 99.8 2 短波理疗仪 1台 是 3 免疫检测仪 1台 是 2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产品 参数要求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1台 否 具体要求详见参数 89 89 2 光电一体阴道镜 1台 否 3 阴道镜 1台 是 3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产品 参数要求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儿童牙科综合治疗机 1台 否 具体要求详见参数 157.16 157.16 2 根管预备机 1台 是 3 光固化机 1台 否 4 卡式灭菌器 1台 否 5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1台 是 6 热牙胶充填机 1台 是 7 牙科X射线机 1台 是 8 牙科治疗设备(椅装式) 1台 否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四、交货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用户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1、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年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招标范围内所有第二、三类投标产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修订通知内的,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第二、三类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表(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进行查询。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原件) 8、供应商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0、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原件) 11、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1日起至2020年06月1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7:00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qjggzyx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 2、投标邀请书第五项中1—5条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曲靖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资料,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1456570219@qq.com,并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人名称、确定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包号、邮箱、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上证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资料不全、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发送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身份证造假者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对投标资格条件合格后向投标单位发送报名成功确认函,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U盘1份及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正本1份;副本3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07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九、投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十、开标日期:2020年07月03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十二、招标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地址: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南延线西侧纬六路南侧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74-310408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玄坛路原区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电话:0874-3122869 13987410805 传真:0874-3122869 邮政编码:655000 联系人:张永安 1包:为人民币小写: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须于2020年 07月03日09时00前(北京时间)缴纳到以下账户: 账户: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包:为人民币小写: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须于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前(北京时间)缴纳到以下账户: 账户: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包:为人民币小写: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须于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前(北京时间)缴纳到以下账户: 账户: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4、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 a、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b、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所有保证金银行来款记录。如果同时满足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一致;来款金额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来款时间小于等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的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后续各环节中的信息确认与提交操作均需要进行数字证书签名。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成功确认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7、保证金退还: a、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相关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c、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失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由投标人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d、其他异常保证金处理请参照《保证金操作手册》(见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流程)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核酸提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核酸提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7030 信息来源: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0 10: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曲靖市 项目 核酸 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 上一篇: 白银市白银区电教馆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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