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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10 16: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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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 项目编号:ZY202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1217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女士,0431- 8454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工,04318912175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楼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预算金额:142.7326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持相关证明资料;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9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以上打印件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楼501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9时00分整,地点为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楼501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431- 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 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楼501室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431-89121755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0年6月 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3.4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持相关证明资料;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9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以上打印件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2.732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楼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楼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投标优惠政策: (1)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中,将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小微企业投标,请提供声明函及有效证明文件。 2、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货物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文件。即该货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中所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网页当前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全部或主要以强制采购产品为主的项目) 4、《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 5、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沟路中压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7790 信息来源: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0 16: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工程 东沟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上一篇: 丁家地块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招标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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