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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
时间:2020-06-11 11: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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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治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治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项目(七财购(2020)217号)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SJ-ZB-2020047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项目 2、招标项目内容: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招标项目预算:350万元/年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运营维护周期:一年 四、供应商具备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环保设备或水处理设备的安装、维修等经营范围); 3、运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健康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获取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7月2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融信大厦23楼)第一 开标室。 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发布媒介: 1、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联系人:武建中 联系电话:136193693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0号兴中大厦13楼 联系人:李锡娟 联系电话:0931-8825930
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坛河沿岸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8614 信息来源: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1 11: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来源: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建设局 兰州市 河沿 项目 污水处理 上一篇: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凉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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