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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6-11 12: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QXJ(GK)2020-03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疏勒县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项目 1 9220000 批 班班通采购(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具有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近三个月); 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手持银行缴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售价: 1.报名获取地址: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2.标书售价(元): 0 元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30 11:00:00 七、 投标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0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6-30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0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疏勒县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项目 922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1721 0078 8010 0000 0500 以网银、电汇等非现金的方式公对公转账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亚茹 联系电话: 15770172903 2、采购人名称: 疏勒县教育局 联系人: 拜合提亚尔 联系电话: 0998—65763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疏勒县采购办 联系人: 张桂生 监督投诉电话: 0998-6572160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疏勒县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疏勒县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8804 信息来源: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1 12: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疏勒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疏勒县 项目 中小学 招标公告 标签 上一篇: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2020年勘测定界及权籍调查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12301891)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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