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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6-11 13: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工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20-F222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师安、王文姣、鲁智慧 项目联系电话:13693133457、010-519081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联系方式:席老师010-673923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师安、王文姣、鲁智慧13693133457、010-519081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的名称: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项目 数量:539273.88㎡ 简要规格描述: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四)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20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3室(本项目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文姣,电话:13693133457,邮箱:baoming_ztxy100@163.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业绩10分、企业实力5分、检测报告5分、实施方案70分。 (二)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三)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1.收款账户: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2.汇款需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 3.投标人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支付标书款凭证的扫描件(PDF版本)发至邮箱baoming_ztxy100@163.com。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或以个人账户汇款报名无效。 (四)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楼宇消电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58880 信息来源: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1 13: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楼宇 招标公告 北京工业大学 标签 上一篇: 山东省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324)废包重招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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