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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城关乡王刘庄村、东郭寺村、敬楼村一事一议道路整治提升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
时间:2020-06-11 16: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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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70 三、项目预算金额:5207774.66元 最高限价:3219529.5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购-2020-70-03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城关乡王刘庄村、东郭寺村、敬楼村一事一议道路整治提升项目第三标段:新郑市城关乡敬楼村绿化种植工程 3219529.53 3219529.53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工 期: 30 日历天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6.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三标段:新郑市城关乡敬楼村绿化种植工程 7.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图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5)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注: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图片)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扫描,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6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0年0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选择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签到。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选择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签到。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8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城关乡政府路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513866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17号格拉姆商务国际大厦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3183010905 发布人:中晟育兴咨询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