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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商贸物流园平安城市电子监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时间:2020-06-12 12: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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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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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阿克苏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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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2020-17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阿克苏商贸物流园平安城市电子监控项目
1
15300000

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12 至 2020-06-1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政采云注册报名 

3.标书售价(元): 10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5)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近三年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6)近一年的完税凭证<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近一年社保缴费清单及明细表(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7)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备留存。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7 10:30:00 (北京时间)

七、    投标地址: 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一号楼4楼(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7 10:30:00 (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址: 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一号楼4楼(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阿克苏商贸物流园平安城市电子监控项目
30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健康路支行
65050169605000000255
从项目供应商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指定的项目保证金账户;并标明项目名称
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欢欢 

联系电话: 0997-2598086 

传真: 0997-2598086 

地址:  新疆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 

2、采购人名称: 中共阿克苏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 骆新 

联系电话: 0997-2129962 

传真: 0997-2129962 

地址: 新疆北京路5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雷宇 

监督投诉电话: 0997-2653610   

传真: 0997-2653610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四楼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商贸物流园平安城市电子监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商贸物流园平安城市电子监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60218
信息来源: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2 12: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中共阿克苏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平安   阿克苏   新疆   项目   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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