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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6-12 15: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531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发布关于: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的信息
来源: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八楼817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7 03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13-202006-130412-0001

项目名称: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6,458,618.3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说明



A包


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天之内完成所有施工、供货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贰级(或以上)证书,非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6  12 日至 2020 06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八楼817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7 03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厦边大板地工业大道一号

   联系方式:0769-8166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八楼817

   联系方式:0769-22113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0769-2211322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2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安镇电子警察新建及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60427
信息来源: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2 15: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公告   长安镇   标签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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