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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机械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时间:2020-06-12 16: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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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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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泊头市职教中心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机械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53600060004
项目联系人:王月晓
项目联系电话:13784707191
采购人:泊头市职教中心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295109
代理机构: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元大厦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84707191
预算金额:44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及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4、供应商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商出具的代理证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合格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右侧及“交易文件下载”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电话后,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 址: 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2175672】。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 联通CA:0311-85691619 。 2、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沧州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 纸质文件递交至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截止时间:2020年7月 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9日09时30分,供应商需使用河北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3)逾期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版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机械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机械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60781
信息来源: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2 16: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泊头市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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