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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桥梁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时间:2020-06-15 11: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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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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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桥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桥梁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LZC2020-G2-12023-GXX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96788/89989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凤城路102号

联系方式:陈工 0773-85131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3-8996788/8998955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3.2对各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 1 个大桥桥梁新建或改建或重建工程施工项目。(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市交[2018]8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从业单位信用信息采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以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桥梁类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3.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桥梁类相关专业)。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2.1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1:02 至 2020年06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电子投标服务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桥梁工程)GLZC2020-G2-12023-GXXS

施工招公告

1.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广西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交通20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市交函【201968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永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0.42:0.58,招标人为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桂林市永福县

2.2 规模:拟建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位于永福镇渔洞村附近,起点位于永福至堡里 X135 县道,跨越洛清江支流堡里河,终点接入现状 Y447 乡道,项目全长 0.691705 公里,其中桥梁全长 160.08 米/1 座。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渔洞桥的桥梁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渔洞桥一阶段施工图及永福县财评中心委托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桥梁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2对各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 1 个大桥桥梁新建或改建或重建工程施工项目。(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市交[2018]8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从业单位信用信息采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以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桥梁类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桥梁类相关专业)。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电子投标服务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补遗书、通知(如果有)由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gljtj.gov.cn)上发布。

7.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851839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桂林市永福县凤城路102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3-8513144

招标代理: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73-8996788/8998955

传    真:0773-8998955

                                                                                                    

 

2020年6月1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桥梁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桥(桥梁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4884
信息来源: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5 11: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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